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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毅(來源: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新華網報道,日前,中共中央決定:
張毅同志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陳建國同志不再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張毅,1950年8月生(51歲),漢族,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東北林學院經濟系林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大專學歷,1972年2月入黨,1969年7月參加工作。
歷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十八站林業局工程隊副隊長、貯木場黨委副書記;1974年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十八站林業局黨委副書記;1978年任共青團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書記;1984年任黑龍江省塔河縣委副書記、縣長、塔河林業局局長,塔河縣委書記、塔河林業局黨委書記;1986年11月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林管局第一副局長;1987年8月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1988年12月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副書記(正地廳級);1990年10月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書記;1992年10月任黑龍江省監察廳廳長;1993年1月任黑龍江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1997年8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2001年5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2001年10月後任河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中共第十四、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五大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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