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二次金改、扁家洗錢案今天續開辯論庭,檢方於庭中暗示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畏罪自殺,杜麗萍除反駁畏罪自殺說法,還指控特偵組當初以羈押要脅她咬扁收賄。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以及多名企業高層。檢方也認為扁家子女陳致中、陳幸妤涉為父母隱匿不法所得,將他們以洗錢罪起訴。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繼續開辯論庭,由於杜麗萍曾為元大馬家送錢到扁家,後再為吳淑珍從國泰世華保管箱搬新台幣7.4億元到元大馬家,遭檢方指控洗錢。杜麗萍昨天出庭說,她完全沒有洗錢的意思,也不知道那是什麼錢,沒有犯罪的意思。杜的委任律師今天出庭則說,杜麗萍不知道載出的錢是現金。
審判長周占春當庭詢問檢方對被告科刑意見時,檢方提起杜麗萍的自殺事件,並指若杜麗萍自認沒有犯罪、若不知道幫吳淑珍搬運的是什麼錢,為何要自殺,引起杜麗萍不滿,當庭舉手聲明異議。
杜麗萍激動反駁“我哪有畏罪自殺”,並要把自殺的原委全說出來。她說,當初被帶到特偵組應訊時,知道的內容有限,但特偵組檢察官竟要她供出馬志玲行賄扁家,還要她咬出陳水扁,並威脅她若再以政治獻金當藉口就要羈押她。
杜麗萍哽咽指出,她只是單純的生意人,是因擔心小孩、擔心之後被貼標籤,壓力讓她受不了。杜麗萍也澄清檢方曾指她搬錢時易容,她說,自己頭髮始終都是現在的長度,檢方指她易容和白色恐怖沒什麼兩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