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二次金改弊案一審宣判,扁等廿一人無罪。扁辦昨天(5日)強調,這是“遲來的正義”,呼籲法院應立即釋放“阿扁”,並指龍潭案、開發金案等訴訟,也應以相同理由獲判無罪。但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斥,傷害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本會期將力推《法官法》三讀,以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
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阿扁”兒子陳致中昨晚說,他敬佩合議庭法官給扁家“遲來的公道”。尤其是在選舉前殺紅眼的時刻,他敬佩合議庭法官的“勇敢判決”,還給扁家公道。
陳致中說,目前他很煩惱父親的身體健康,扁已經被押七百零九天,他已委請律師提出具保停押,希望法官守信用,瑞士的款項已經匯回台灣,就應早日釋放父親,回家和八十三歲的祖母及四個孫子團圓。
扁辦主任陳淞山表示,判決認定起訴理由並非“總統”法定職權,希望“最高法院”能審酌這次無罪判決理由,對龍潭案、開發金案等案也作無罪判決。不能把“總統”的政治影響視為應負起所有政治跟法律責任的理由。
不過,針對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以“總統”沒有“職務上行為”、未直接管轄業務範圍而判無罪,並認定國泰蔡家與元大馬家給扁的七億元不是賄賂,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痛批,“作出這種判決結果,會讓法官走在路上都被人丟石頭!”他說,判決結果等同是告訴民眾,“以後誰當“總統”,都可以A錢!”
費鴻泰還透露,曾有扁政府的官員向他坦言自己曾經接到扁辦親信關切人事案的電話,電話中並提及二次金改合併案。費鴻泰質疑,若無關說情事,為何有人接到親信電話?馬家、蔡家又為平白拿七億給扁呢?他呼籲新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要站出來主持公正。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說結果不出預期,“因陳聰明加周占春,等於“阿扁”無罪!”他指出,因由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早主筆的起訴書中,就已替扁留下日後脫罪伏筆,後來又遇到周占春,“阿扁”當然“如魚得水”。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這個判決就讓社會公評吧!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表示,如果檢方再次上訴高院,希望法官能儘速查明事實,還原真相,勿枉勿縱,不要辜負社會大眾對司法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