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1日在特區立法會表示,強積金制度作為香港現行退休保障制度的一大支柱,截至2010年9月底,已為全港接近250萬僱員及自雇人士累積了3457億港元的資產。
陳家強說,自2000年實施至今,強積金在扣除有關費用後的平均回報率達到5.1%,高於同期0.4%的年率化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增幅。另有數據顯示,自願性供款佔強積金的總供款額,已由2002年的9.2%逐年遞增至2010年第三季度的15.4%,顯示社會就業人士正在更加積極地通過強積金制度進行退休儲蓄。
他表示,香港現在實施的退休保障制度,是按世界銀行於上世紀90年代倡議的“三根支柱”組成,包括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制度、個人自願儲蓄和保險以及強積金制度。其中強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是通過僱主及僱員共同供款的方式,協助就業人口累積退休儲蓄。面對人口老化,強積金制度長遠來說有助於減輕社會對福利開支的負擔。在實施強積金制度前,香港只有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口有退休保障,而現在約有90%的就業人口參與了各種退休保障計劃。
陳家強說,特區政府相信強積金制度有助於提升僱員的退休保障,而且為了不斷改善這項制度,特區政府一直與香港積金局保持緊密聯繫,不斷檢討強積金制度下不同範疇的安排,提出改善方案。自2000年至今,特區立法會共通過了7條與強積金制度有關的修訂條例,內容包括加強打擊拖欠供款的罰則、精簡和改善強積金制度的整體運作、實施僱員自選計劃等。目前,積金局正就強積金制度運作的個別範疇進行評估,特區政府會因應積金局的評估結果,作適當跟進,並會就涉及修訂法例的建議諮詢特區立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