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陳水扁60大壽這天發監,早上她先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再搭高鐵赴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兒子陳致中一路陪同。院方下午已完成評估,認定珍不能自理生活,不適宜入監,將原車送回高雄地檢署或責付家屬自行安排返家。
在珍發監的同時,扁也在開庭。扁律石宜琳表示,扁臉色很不好,擔心誰來照顧珍,憂慮她的身體狀況。
聯合新聞網報道,依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定,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如有“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等情形時,應拒絕收監,之後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
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應執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綠委簡肇棟轉述:珍應會責付
民進黨“立委”簡肇棟今天下午兩點半在台中監獄門口向在場媒體記者表示,據他與典獄長鄭榮豪聯繫,依他研判,台中監獄應該會拒收吳淑珍,目前檢察官們還在開會,但他強調,這是他私下了解,並非獄方正式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