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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管理局首次被推上被告席 遭東星航空起訴(騰訊) |
中評社香港3月1日電/昨日,東星航空的母公司東星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公司已於2月9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民航中南局提出行政起訴,以違背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為由要求判令中南局此前做出的東星航空停飛的行政處罰無效,該案已於2月24日獲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受理,這是國內民航管理局首次被推上被告席。
律師稱停飛沒有法律依據
新京報報道,據了解,東星集團提起的民事訴訟,針對的是2009年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下發的一紙電報。2009年3月14日,民航局中南管理局發出了一份明傳電報,電報中稱,為了維護公眾利益、確保飛行安全,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停飛東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決定暫停東星航空的飛行。
東星集團聘請的律師嚴義明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僅憑通函決定停飛,違背行政處罰法律依據,同時也違背《民用航空法》關於停飛的三類法定條件。同時,在中南管理局的這張電傳上,沒有任何文字表明它採取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這封函的內容沒有進行核實,連如何確認都沒有講清楚,在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上都存在問題。”他說。
嚴義明認為,停飛的必要條件是確定不能維持正常安全飛行,而根據2008年12月12日也就是被停飛3個月前的安全審計報告,總共639項安全審計項目中,東星航空的符合率為94.6%。
中南局尚無回應
“法院已經受理了東星航空的起訴,但民航中南局方面還沒有什麼回應。”昨天,東星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東星航空已經於2010年12月終結了破產清算程序,其法定代表人蘭世立則因逃避追繳欠稅罪被判入獄4年。目前,東星航空的飛行員大多數進入國航工作,在破產清算過程中,東星航空航材等資產被國航湖北分公司拍得。東星集團除航空外,酒店、房地產、旅遊等業務板塊也基本停滯,原6000多名員工只剩下目前的100多人。東星航空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出現資金障礙,與中國國航接觸談判收購,但該收購因雙方就價格問題未能達成一致而擱淺,東星方面認為,在國航宣布不再收購東星航空後的第二天,東星航空即“被停飛”,其用意極其明顯。嚴義明透露,今年2月份東星集團亦針對武漢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但當地人民法院拒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