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沒有人該因為自己的語言而受到歧視。這個道理顯而易見,不需任何論證。
然而在美國加州,這句話直到今年4月14日才終於在華裔參議員余胤良長達兩年的推動下得到認可,其中過程艱辛曲折。
歧視語言就是侵權
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2008年,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兩位越南裔學生在高中畢業典禮上,用越南語向他們的父母致謝,但卻被立刻要求畢業致詞只能用英語。學生言論自由的權利被赤裸裸地侵犯,語言等異族文化元素受到無情排斥。
這只是語言歧視現象的冰山一角,更嚴重的歧視現象發生在選舉之時。在美國以往的多次大選和初選中,很多華人及其他亞裔人士行使公民權利參加投票,卻發現很多投票站沒有提供完備的翻譯服務,導致華裔常常被語言障礙所困無法投票,公民權利被侵犯。
語言歧視,狠狠地傷害著華人的心。
反歧視法案慘遭謾罵
加州華裔參議員余胤良在2008年夏天提出終止語言歧視的法案,起因是“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規定所有運動員從2009年開始都要說英文,甚至因球員不會說英文而禁止他們比賽。協會宣稱,該規定是基於球員必須要和媒體溝通的要求。
隨後,余胤良領導50多個機構群起抗議“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的歧視政策,並起草反歧視政策,規定除非因商業經營的必須性,任何單位限制或禁止使用任何語言都將是違反加州法律。這項法案旨在禁止商家歧視顧客,確保所有客人都能得到服務;禁止商業經營因性別、種族、膚色、信仰、血統、國籍、身心障礙或醫療狀況而歧視民眾。
不料,這項反歧視法案卻招致一片謾罵聲,侮辱性電話和郵件接連不斷,聲稱“住在這個國家的要學中文,就要離開美國”,語言激烈,滿是對中文和華人的歧視。
語言平等須被捍衛
不只在美國,印尼也曾出現過歧視中文的現象。當時,政府不允許印尼的任何地方出現中文,印尼華人不能學中文,不能用中文名字,也不能從政,語言的障礙致使華人辦理事務性工作的難度遠遠大於印尼人,華人辦企業更是步履維艱。
4月11日,余胤良的州參議會111號法案終於在加州參議會通過。該法案在州的民權法中增加了語言保護,明確禁止商家由於顧客所說語言而拒絕為其服務,尊重商業顧客的尊嚴和多元性。
語言歧視的背後往往暗藏著權利的侵犯,對中文的“另眼相看”使很多機會從華人身邊悄悄溜走。然而,正是因為語言歧視滲透在華人海外生活的各個角落,人們已經對這種被強加的不平等習以為常,並在不知不覺中將自己的母語歸於相比於英語之下的“劣勢語言”。面臨就業壓力,很多華人不是因為能力不夠,而是因為不具備英語國家競爭者的天生語言優勢而被淘汰。
海外華人通過掌握當地語言融入當地社會,這一點無可厚非,暢通的溝通和交流可以給華人創造更多的機會。但是,通過製造語言障礙來限制華人行使其權力則是不折不扣的語言霸權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