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加拉前總理卡莉達(左)的幼子拉赫曼(右),拉赫曼被法庭判監6年。 |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孟加拉前總理卡莉達的幼子拉赫曼受賄與洗黑錢罪名成立,被法庭判坐牢6年。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判詞指拉赫曼把受賄所得的超過兩億塔卡轉移到新加坡,法官要拉赫曼繳付1.9億塔卡的罰款,並要執法當局追回贓款。
控狀指拉赫曼在母親于2001年到2006年擔任總理期間,接受賄賂,以協助行賄公司爭取到政府的合同。
拉赫曼是在缺席的情況下,被判坐牢罰款。他在受審前以健康欠佳為理由被釋放,2008年起便住在曼谷,拒絕回國受審。
辯護律師指法庭的判決,具有政治動機。
卡莉達另一個兒子塔里克也面對數項貪污與濫權指控,他目前在倫敦居住,接受治療。
卡莉達所屬的孟加拉民族主義黨否認所有對她兒子的指控,說這些指控旨在摧毀這個具影響力政治家族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