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結婚集團將假結婚人士的資料仔細分類及入檔,更疑“做戲做全套”,部分資料寫有“處男要處女”、“要生仔”等疑似“擇偶條件”字眼。(香港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入境處成功瓦解一個跨境假結婚集團,拘捕19名港人,集團至少涉及180宗疑假結婚個案,涉款720萬港元,入境處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落網。該集團將“假結婚”人士的資料仔細分類及入檔,更疑“做戲做全套”,部分資料寫有“處男要(徵婚)處女”、“要生仔”等疑似“擇偶條件”字眼。入境處提醒,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
住所檢身份證回鄉卡副本
香港文匯報報道,入境處首次主動調查假結婚案,前日及昨日展開代號“閃刺”的拘捕行動,搜查63個地點,拘捕17男2女,全為香港人,年齡介乎23歲至65歲,其中2人為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涉嫌串謀欺詐入境處、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入境處人員在其中一名骨幹的住所,檢獲大批香港身份證、回鄉卡、出世紙及相關副本等文件,牽涉逾70名港人,另起獲內地護照、內地結婚證書等。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酷刑聲請審理)梁國雄昨日表示,相信該集團去年底開始運作,在報章登廣告“招人”,招攬港人與內地居民假結婚,以圖讓“假配偶”騙取探親簽注或申請單程證來港。每宗假結婚收費4萬元,估計集團曾處理至少180宗“生意”,涉及金額達720萬元。入境處會繼續追查案件,不排除拘捕更多人士。
內地“艇仔”接洽 可獲萬元報酬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黃然生表示,集團於內地有“艇仔”接洽,“應聘”的港人可獲5,000元至1萬元報酬,但部分個案並非即時成功配對,有關港人須預先交出證件做抵押,以換取首期報酬,“結婚”後才可取得“尾數”。部分被捕人士曾結婚,或已於海外註冊結婚。
他說,處方主動翻查婚姻登記處電腦紀錄,發現有可疑個案,例如有人短時間內數次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取消後又登記,每次計劃跟不同對象“結婚”,調查人員根據有關線索展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