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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待公眾對廢物收費有共識後,當局才會研究收費水平及實施時間表。 |
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香港每日產生約9,100公噸固體廢物運往堆填區,港府建議開徵垃圾費,以加強廢物源頭分類及回收,達到減廢目的。當局提出4大收費模式,包括購買垃圾袋按量收費、把用水量與垃圾費掛收費、定額收費及局部收費。外地經驗顯示,徵費後垃圾量大減超過50%。港府重申,對收費模式及收費水平並無既定立場,冀透過3個月諮詢能達成共識,評估收費是否適合在港推行。環保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均認為,按量收費的模式較為可取。
據文匯報報道,環境局昨日就引入廢物收費,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廢物問題迫在眉睫,港府雖已制定可持續的廢物管理策略,但人均廢物產生量仍然偏高,2010年每日人均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量為2.69公斤,較2005年的2.42公斤上升11%。
港府在參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經驗後,提出4大廢物收費模式,其中被視為最有效減廢的“按量收費”是按實際垃圾量“多棄多付”,由政府規定市民必須購買專用垃圾袋,以台北、首爾及日本部分城市為例,收費約每公升0.1港元至0.18港元;按量收費亦可以整幢樓宇評估代替逐家逐戶收費;也可採用“入閘費”方式,即垃圾運送到堆填區或轉運站時,才按重量徵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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