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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黑老大聶磊被判13年 拉攏官員30餘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21 10:37:48  


  中評社北京3月21日電/自2011年12月20日正式開庭以來,歷時3個月的審理,備受全國關注的青島聶磊涉黑案主案於2012年3月20日上午在膠州市人民法院正式宣判,32名以聶磊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骨幹成員依法接受判決。
 
  被告人聶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0項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所有財產。
 
  據中青報報道,與聶磊涉黑案相關的青島警界“保護傘”的查處情況同樣讓人關注。據悉,目前涉案的30多名“保護傘”或將在山東省內除青島以外的多地接受異地審判。
 
  聶磊當庭表示“判得有些重”
 
  判決書厚達366頁,法官宣讀了6個多小時。被告人聶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億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被告人史殿霖系兩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主犯,犯故意傷害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李岩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各被告人除徐鑫一人犯窩藏罪,因情節輕微被免於刑事處罰外,分別被判處二十年以下、兩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參與庭審的人員向記者介紹,對此判決結果,聶磊當庭表示“判得有些重,準備上訴”,但“還要和律師商量”。其他領刑的30名被告人均表示是否上訴將進一步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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