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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達。資料圖片 |
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昨天做客科學網訪談時認為,美國科研機構在中國兒童群體中進行的轉基因大米試驗,從科學上說合理且有意義,進行程序符合我國法規法律,也符合國際慣例。
京華時報報道,針對美國項目利用中國湖南的小學生做轉基因大米試驗一事,中國工程院院士、中醫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連達昨天表示,這項測試的目的明確,為解決兒童攝入維生素A的不足,針對缺乏症高發人群,補充維生素A,科研設計合理,試驗結果也達到預期目的,從科學角度看不存在原則性錯誤,也不存在追究責任的問題。
李連達提到,試驗中的“黃金大米”,不是藥品,也不是普通食品,應屬保健食品範疇,可定為“強化食品”,其與普通大米的化學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蘿蔔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引起化學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積性中毒。
他表示,轉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進一步研究。但在這一試驗中,受試兒童攝入量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為35日,非長期大劑量食入,達不到中毒量,不會發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積性中毒。
■回應網友
臨床試驗已證明安全
網友質疑,如果轉基因實驗的風險在幾百年之後才顯示出來,我們如何評估論證目前有關試驗的安全性?
李連達表示,對受試兒童的遠期影響沒有可靠數據,尚難作出判斷,但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除作急性毒性、長期毒性試驗,還要作致畸、致突變、致癌試驗,未發現異常,是遠期安全性的一個保證。
他提到,據相關論文介紹,用做試驗的“黃金大米”,已經過大量臨床前試驗(包括實驗毒理學研究)和Ⅰ期臨床(人體安全性研究)證明安全,即已用美國人做了“人體試驗”,在中國試驗前經過中美雙方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批准,受試兒童家屬同意並簽字,且整個試驗過程有毒理學專家進行監控,有異常表現可隨時終止,及時處理,保護受試者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因此符合我國法規法律,也符合國際慣例。
研究對中美雙方有利
網友質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只承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試驗,否認與轉基因試驗有關,用基金項目轉換實驗安排是否不妥?
李連達說,根據有關規定,基金項目不允許擅自更改研究內容,但此試驗並非更改內容,而是在完成原計劃基礎上增加有關聯的內容,原計劃是用菠菜補充β-胡蘿蔔素,新增內容是用轉基因大米補充β-胡蘿蔔素,目的相同,方法相同,只是菠菜之外,增加“黃金大米”,並不矛盾,當然應該得到基金委的同意。
“我們也可以在美國用美國人做試驗”,他表示,此試驗是中美雙方合作研究項目,研究成果不僅對中美雙方有利,也對世界各國,特別是兒童維生素A缺乏症高發地區有幫助。按照國際慣例,合作研究項目可用多個國家、地區、民族進行人體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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