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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 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9月24日電/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據新華社報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1年11月15日,英國公民尼爾.伍德被發現在其入住的重慶市一酒店房間內死亡。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在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尼爾.伍德的重大嫌疑,且已掌握重要證據的情況下,為徇私情,指派與其本人及薄谷開來關係密切的副局長郭維國負責該案,向辦案人員隱瞞薄谷開來向其講述投毒殺害尼爾.伍德的情況及掌握的錄音證據,對郭維國等人違背事實作出尼爾.伍德係酒後猝死的結論予以認可,將記錄薄谷開來作案當晚到過現場的監控錄影硬盤交給薄谷開來處置,以使薄谷開來不受刑事追訴。
後王立軍與薄谷開來產生矛盾並不斷激化,王立軍遂要求重慶市公安局有關人員重新調取、整理及妥善保管尼爾.伍德死亡案的證據,並提供了薄谷開來向其講述投毒殺害尼爾.伍德的錄音資料。2012年2月7日,王立軍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了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害尼爾.伍德的情況並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經公安機關依法復查偵破了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
2012年2月初,王立軍職務被宣佈調整,身邊多名工作人員被非法審查,王立軍感到自身處境危險,遂於2月6日14時31分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請求美方提供庇護,並提出政治避難申請。後經我有關方面勸導,王立軍於2月7日23時35分自動離開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
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授意該局有關工作人員,不履行合法審批手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
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間,王立軍先後接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和大連世源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於俊世的請托,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指令重慶市公安局辦案人員釋放四名涉案羈押人員。期間,王立軍收受徐明出資人民幣285萬餘元購買的住房兩套,接受於俊世為其租住的別墅支付租金人民幣20萬元。案發後,受賄財物絕大部分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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