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今日,國家發改委出台了《關於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業內人士稱這將推動長期並存的兩種電煤價格體系並軌,為推進電煤價格並軌,煤電聯動、鐵路運力配置等配套政策將會在近期出台。
新浪財經報道,發改委今日在通知中稱,鑒於當前電煤供需逐步趨緩、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穩定,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取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發改電[2011]299號)中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電力企業一位業內人士在看過《通知》後表示,政策利好煤炭企業,未來重點合同電煤價格將與市場煤逐步接軌,但要實現電煤價格市場化,需構建市場化的煤電產業鏈。
我國“市場煤”、“計劃電”的制度長期遭企業詬病,2011年由於煤炭價格高企,年底發改委出台《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要求2012年合同價格上漲幅度不得超過5%;5500大卡的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煤炭市場化進程倒退。
但在政策出台後,煤炭行情走勢低迷,5%漲幅和800元的兩道紅線形同虛設。發改委今日發布通知,取消上述規定,並要求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上述電力企業業內人士稱,該政策可以看做是發改委出台一系列有關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並軌政策的前奏。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範必曾撰文指出,應深化“煤—運—電”全產業鏈市場化改革,煤炭、運力、電力三個領域均存在計劃與市場並存的雙軌體制,相對來說電煤並軌的難度最小。取消計劃煤後,電力體制和鐵路體制將成為造成煤電矛盾的主要原因,國家應當再依次推出這兩項改革,最終從根本上化解困擾國民經濟的煤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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