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4日電/“一個人揮舞胳膊的自由止於別人鼻子的地方。” 這句名言形象地說明了一個道理,言行是有邊界的。倘若每個人都以“自由”為名侵犯他人權利,自由便不複存在。
人民日報刊文稱,今天,“人人都有麥克風”,“個個都是通訊社”,網絡空前拓展了表達空間,也讓人們享受到了更多自由。但自由的合理邊界在哪兒?應該有一個基本共識。
網絡世界依然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網絡發言,同樣應該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如果以“自由”之名誹謗、侮辱他人,損害別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這實質上是違法甚至犯罪;如果持著“正義”的理由,只問目的不擇手段,甚至搞所謂“謊言倒逼真相”,這同樣是不負責任。
去年英國騷亂後,首相卡梅倫曾感慨:“信息自由流通可以用來做好事,但同樣可以用來幹壞事。” 網絡給予了我們更多自由,也給予了我們更大責任。確立責任邊界,厘定“法”與“非法”的標準,我們才能更好地享受自由、保護權利,才能更好地推動國家與社會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