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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年終突擊花錢不違規 並非中國獨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25 09:36:55  


  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財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財政收支數據顯示,2012年1到11月全國財政累計支出10.5萬億元,比2011年同期增長17.9%。而2012年中央財政支出預算指標為12.4萬億元,由此預估:12月份將有約1.9萬億元的預算資金待支。
 
  在許多人看來,這意味著,一些政府部門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突擊花錢時間。但財政部官方網站上、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的署名文章表示,雖然2012年年底財政支出規模較大,但並不是違反預算管理規定的年末突擊花錢。
 
  白景明的這一判斷,引發了公眾的強烈關注,乃至質疑:年終突擊花錢不違規?這些錢都花在哪裡了?哪些錢算違規?
 
  突擊花錢不只發生在中國
 
  “年底突擊花錢與違規花錢並不是同一個概念。”白景明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違規花錢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原本沒有預算,但非要在一個項目上花錢。二是有預算但是不走正常審批程序。三是有預算也走程序,但是最後“做了手腳”。比如政府採購,有預算有程序,但最後沒有把錢給中標的供應商。“這些情況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但是這不僅僅發生在年底,每個月都有可能發生。”
 
  在白景明看來,突擊花錢並不代表違規。這種預算支出的不均衡現象不僅僅發生在中國。比如日本2011年到2012年的預算年度最後一個月的支出,就占到了該預算年度總支出的14%。“有些預算本身就不是均衡支出的。因為有些項目並不是每個月都有。比如一些機構年底才會啟動一些項目,如年底召開工作總結會議等等。因此不能用年底突擊花錢等同於違規花錢。”白景明說。
 
  白景明認為,公眾對“年末突擊花錢不違規”的指責主要出於兩個方面:一是公眾認為有些錢不該花。有些機構脫離預算,財政收入增加後,原本某個項目沒有預算但是非要花錢,導致了浪費性支出。二是“原本有預算,雖然用不了這麼多,但是年底非要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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