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海南省三亞海棠灣被定位為“國家海岸”國際休閑度假區後,各項開發建設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但是,在2011年6月,海棠灣被曝出徵地拆遷補償系列腐敗窩案。
《法制日報》了解到,海棠灣案件自去年6月立案偵查以來,已發現涉嫌違紀違法犯罪人員104人,其中歸案76人,法院依法判決12人。
不久前,中共海南省紀委書記馬勇霞首次公開披露了三亞海棠灣管委會原主任、鎮長(正處級)李驥受賄索賄,導致國家損失約7億元人民幣的情況。
近日,法院以受賄罪,對其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的211萬元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搶建謀利
利用徵地補償受賄數百萬
三亞海棠灣開發區定位為“國家海岸”,徵地面積大、補償金額高、開發時間長,這些在海南都是空前的。為快速完成徵地拆遷補償工作,2008年8月,時年40歲的在職研究生李驥被任命為海棠灣管委會主任、海棠灣鎮鎮長(正處級),專門負責審批轉付徵地補償款。
2009年年底,養殖戶董國民、黃召練、林進付(李驥的姐夫)等6人開始在三亞市海棠灣鎮鐵爐村,不惜花費百萬元非法搶建石斑魚池,圖謀獲取國家徵地賠償款。2010年年初,海棠灣鎮對環湖路徵地項目陸續開始補償,主要是針對鮑魚池、石斑魚池、蝦塘等養殖戶的補償,董國民等人非法搶建的石斑魚池也混入補償之列,補償金額2390餘萬元。
為盡早拿到這筆補償款,2011年年初,董國民多次到海棠灣管委會找到李驥請求關照,後來李驥在審核時給予簽字同意。當董國民等拿到這筆2300餘萬元的補償款後,想到補償翻了二十多倍,為感謝李驥,於是在請其吃飯時送了100萬元。
2011年5月中旬,三亞市紀委到海棠灣調查鮑魚池補償存在的相關問題,李驥擔心收受100萬元的事情暴露,便把這100萬元的銀行卡退回,但遭到婉拒。後來,李驥把錢讓行賄人交由其姐夫林進付保管。
2010年年初,海棠灣會展中心項目啟動徵地工作,正巧葉漢春的哈密瓜種植場地在征用範圍之內。有一天,葉漢春來到李驥辦公室,請他在徵地賠償工作中關照,並承諾事成之後必定重謝。2011年年初,葉漢春的哈密瓜種植場地面附屬賠償有關材料上會以後,徵地組把她的賠付單報送給李驥,李驥很快簽字同意。
2011年3月中旬,葉漢春說了一句“李主任大恩不言謝”後,便將兩個裝有190萬元的旅行包交給李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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