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6日電/記者從山西潞安天脊“12.31”應急指揮部了解到,經初步核查,位於長治市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苯胺泄漏量約為8.7噸。
新華社報道,據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左右,企業巡檢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苯胺庫區一根往成品罐輸送苯胺的軟管已發生爆裂,苯胺沿著雨水系統被排入河道。具體爆裂時間尚不清楚。
記者6日凌晨在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庫區事發現場看到,爆裂軟管位於一個成品罐的下方,苯胺庫區被2米左右的圍墻圍著,按照常理不會被排入河道,然而由於雨水系統在苯胺庫區出口處的一道閥門松了,最終導致泄漏。
經過初步核查,當時泄漏總量約為38.7噸,發現泄漏後,有關方面同時關閉管道入口出口,並關閉了企業排污口下游的一個乾涸水庫,截留了30噸的苯胺,另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12.31”應急指揮部正在對這一環境突發事件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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