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2日電/據新京報報道,出租車1元“進場費”並非只在三大火車站和兩機場地區存在,記者調查發現,六里橋長途客運站也對進站拉客出租車收取“進場費”。事實上,早在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就曾明令禁止對停車候客駕駛員收費。
為何出租車“進場費”一直存在,昨日北京市運管局並未表態。
14年前就禁止收費
此前記者調查,西站等地區對出租車收取的“進場費”,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已有十幾年的歷史。
記者查詢到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轉發,並於當年11月23日生效的《關於清理整頓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文規定,建設、交通部門應會同公安等部門在機場、車站、碼頭、客流集散地等公共場所,規劃、建設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專用候車場、站、點,為乘客提供便利。任何單位不得向停車候客的駕駛員收費。
《通知》稱,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存在收費項目繁多、企業和從業人員負擔重等問題,嚴重影響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秩序和城市功能發揮及整體形象,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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