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山東省青島市委書記李群日前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願意在遠洋捕撈方面與台灣合作,進而分享配額,兩岸一起合作發展。台灣省漁會理事長黃一成21日向中評社表示,他非常樂意與大陸共同開發市場,最好能向李書記作專案報告,洽談進一步合作事宜。黃一成表示,兩岸一起合作發展遠洋漁業,基本上就很不錯,他非常歡迎,而且大陸市場大,一起合作市場的開發,對台灣漁民嘉惠更大,現在台灣的遠洋漁船部分魚貨已有銷往大陸上海、北京、廈門等地,如果又能開發到青島地區,那將更好。
據知,中評社已經將黃一成的會晤要求轉達給了李群,雙方在今後安排會談的意向都很強烈。
我們知道,在遠洋捕撈方面,大陸是弱項,台灣是強項。大陸方面的現代漁民隊伍匱乏、漁船裝備落後、海外漁業基地缺失,這些因素成為制約遠洋漁業發展的“緊箍咒”。又比如大陸缺乏船長,船長得上知天文,下曉地理,如把普通的員工培養成船長非常困難,需要幾十年的時間,大陸的船長是嚴重不足的。
另外,如專家所說,遠洋漁業跟造船業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世界上先進的遠洋漁船跟5星級酒店沒有什麼區別,它既是個捕撈船、工廠,還是個游艇,大陸要真正成為遠洋漁業大國,還需要在裝備上提升檔次。而這個方面,恰恰是台灣所長,合作製造遠洋漁船,當是重大的商機。
現在,大陸的遠洋漁業在整個漁業中占比不到10%,有極大發展空間。而且已經與有關國家簽署了14個雙邊政府間漁業合作協定、6個部門間漁業合作協議,加入了8個政府間國際漁業組織,與12個多邊國際組織就漁業問題建立了合作關係。年均總產量超過80萬噸的台灣遠洋漁業,目前總作業船數近2000艘,每年為台灣創造的總產值逾400億元新台幣,長期位居世界前列。兩岸合作各具優勢。
而1994年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地球上近36%最富饒的公海變成了沿岸國家的專屬經濟區,遠洋捕撈成本越來越高,捕撈配額爭奪更趨激烈。兩岸只有合作,才能在未來贏取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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