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昨日,“魯榮漁2682”號案在山東威海宣判,包括劉貴奪在內的5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1名被告人被判死緩,其餘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4年至15年。2010年12月,該遠洋漁船載33名船員出海,2011年8月12日,被中國漁政船拖帶回港時,船上只剩11名船員,歷時近兩年的偵辦和審理,11人被判殺害22名同伴。
《新京報》報道法院判決稱,2011年5、6月份,以船長李承權為首的33名船員,隨鑫發公司所屬的魯榮漁2682號漁船在東南太平洋秘魯、智利海域魷釣期間,被告人劉貴奪及包德格吉日胡(以下簡稱“包德”)等船員,認為魷釣時間長、強度大、收入低,心懷不滿,分別串聯被告人姜曉龍、劉成建、黃金波、王鵬及雙喜、戴福順、丁玉民等人,預謀劫持該船回國向公司討說法。
劫船過程中,夥食長夏琦勇是第一個遇難者,被劉貴奪等人殺害並拋入海中。同年7月,行駛至夏威夷以西海域時,船員溫密、溫鬥兩兄弟及其他3名船員被殺害拋入海中,另一船員被迫跳海,一人失蹤。次日,另有3名船員遇難。
刀棍加害逼迫船員跳海
2011年7月,劫船者內訌,劉貴奪打算除掉包德等人,船長李承權、崔勇、段志芳為自保,主動要求入夥。當晚,劉貴奪先指使人持刀捅刺包德,逼其跳海。繼而,雙喜、戴福順、包寶成、單國喜、邱榮華或被刺傷,或被迫跳海。
7月25日4時許,船艙進水、失去動力,王延龍失蹤。付義忠、官學軍、丁玉民、宋國春4人跳上木筏準備逃走,但隨洋流漂回漁船附近,4人被劉貴奪、李承權等人加害被迫跳海。次日有漁船接到其求救信號,向國家有關部門匯報後,7月29日,中國漁政118船拖帶“魯榮漁2682”號返航,隨後11人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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