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20日,大興摔死女童案中,韓磊因涉嫌故意殺人罪、駕車人李明涉嫌窩藏罪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報道,近日,韓磊在接受檢方訊問時表示,從事發至今“這20多天特別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對該案進行立案審查。
稱被抓時才知犯命案
昨天,根據北京電視台的一段視頻顯示,韓磊在接受檢方訊問時,痛哭流涕地稱“不可能去殺一個孩子”。
韓磊稱,7月23日晚上,他跟李明等幾個朋友一起在大興舊宮吃飯、喝酒,隨後幾個人相約去唱歌。他從飯館最後一個下樓,看見只有李明的車還在樓下停著,他就上車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等二人到了歌廳,停車位已滿,二人就準備到馬路對面公交車站旁的路邊停車。
李明稱,當時他“一看這車位,有一個嬰兒車,就想我不能碰著嬰兒車”,就在他想著怎麼停車的空當兒,韓磊已經與嬰兒車旁邊的女的就停車問題產生了爭執。先開始他“也沒看出來有憤怒什麼的”,但過了一會兒,“我再一看,他倆已經動上手了”。
就在這短短的幾分鐘之間,車內的女童就被韓磊舉過頭頂摔在了地上。
韓磊稱,他乘坐李明的車逃離現場後,“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沒有危險,一直想這些事”。當警方發現他、並將其帶走後,“在警車上的時候,步話機就開始響,裡面說‘人抓到了’,這種氣氛跟電影上看到的一樣,很嚴重”。此時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命案。
“這件事情到現在我解釋不清楚,我也不想再解釋什麼,我不可能去殺一個孩子。”韓磊面對檢察官,哭訴稱:“造成孩子這種慘劇,雖然是突發的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這二十多天每天特別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