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7日電/年關臨近,在黑龍江省慶安縣打工的350多名農民工因無法拿到上千萬元被拖欠的工資款而無法返鄉過年。記者調查發現,當地監管部門在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上玩“花樣”、使當事企業逃避監管;而管理部門更是違反規定發放施工許可證,將農民工的利益置於末端。
2012年,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記者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到2015年將基本實現農民工無欠薪。據其介紹,2011年全國人大修法,專門把“惡意欠薪”寫入刑法後,各地向公安部門移送的有300多起,已經判罪的有7起。同時,為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權益,政府對此給予了兜底保護,一是對欠薪問題高發的建築領域,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和總承包單位負責制,一旦發生欠薪,總承包單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此基礎上,部分地方的勞動保障部門還建立了工資周轉金制度,當欠薪行為發生後,由政府建立的周轉金先予墊付,然後再進行處理。
無論是保障金的事前防範,還是周轉金的事中處置,還是連帶追索的事後處理,政府部門在其間不僅是決策者,還是執行者和監管者,起著最後防線的作用。雖然用工方才是第一責任者,但在其沒有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監管者就必須補缺並發揮底線的作用。如果連把關者也毫無底線,並與違規者沆瀣一氣,在雙重失守的情況下,勞動者的權益就無法獲得保障,基本無欠薪的承諾也就無以兌現。
再好的制度若是不執行也會成為擺設,再好的約束機制如果不履行也會成為紙老虎。雖然現實中,不乏實行保障金、銀行打卡直發等正面消息,但諸如某些部門淪成欠薪“幫凶”的案例同樣不在少數。欠薪表面上是誠信不足的問題,實質也是對公共責任是否履行到位的一種檢驗。欠薪問題高發,跟某些政府部門公共責任履行不到位有很大的關係,一些部門不僅是欠薪的“幫凶”,甚至還是直接製造者。
而另一個原因則是,在“政績利益”的驅動下,一些地方的攤子鋪得太大,而政府財政又相對吃緊,所以對企業的違規行為給予放縱,預防和保障農民工工資的制度沒有落實,該扣保障金的不扣,該建周轉金的不建,既沒有對企業的約束機制,也沒有相應的應急和處置制度,農民工的權利保障力就此變得孱弱不堪,應有的政策紅利也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消失殆盡。
一些部門淪為欠薪“幫凶”是底線的失守,這比欠薪本身更難令人接受。解決之道,除了要鞏固和補強現有的保障機制之外,更要盯緊權力的作為,讓其循規蹈矩固守本分才行。
(來源:網易評論 作者:堂吉偉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