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研究主任方舟對記者表示,中央落實普選的決心不容置疑,否則當年不會把《中英聯合聲明》中沒有提及的普選概念寫入基本法,作出莊嚴的法律承諾。
據文匯網報道,方舟表示,在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只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相反,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才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方舟認為,基本法寫入達至普選的說法,反映了中央重視港人的民主訴求,“(上世紀)80年代根本沒有選舉,港督是英國派來,連立法局議員都由委任產生的,但中央考慮到香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民眾會有直接選舉產生特首的需求,所以在基本法中列明普選行政長官”。
以激進手段威脅中央不可取
方舟坦言,基本法雖說是香港的小憲法,但香港人對其理解仍然相當有限,“香港當然要進一步推廣基本法,但問題是香港本身存在意識形態的分歧,有些人不是不認識,而是有心不認同基本法”。他強調,試圖以激進手段威脅中央並不可取,香港民主要向前行,始終要回到法律憲制基礎上,透過公民社會中不同持份者互相尊重,溝通妥協,才能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