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5月10日,杭州一場對規劃中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抗議發展成一場街頭騷亂。
從廈門到茂名,從番禺到杭州,從PX項目到垃圾焚燒廠,七八年過去了,我們的環境維權為何不能從“街頭民主”走向“圓桌民主”,由“集體散步”進步到理性對話?
在當下環境壓力日益嚴重的情況下,公眾對環境問題的擔憂和關切可以理解。但是,倘若因環境問題,我們就放棄發展,甚至連本身為處理垃圾、改善環境的垃圾焚燒廠都停滯,無論於社會整體利益還是民眾自身福利,都沒有任何益處。
誠如杭州一位副市長所言,沒有一個人能做到不產生垃圾,沒有一個城市不上垃圾項目,杭州的垃圾也不可能讓別的城市來處理。報道說,近年來,杭州主城區生活垃圾年增長量在10%左右,而垃圾處理能力7年來沒有任何增長,“垃圾圍城”並非危言聳聽。垃圾焚燒處理廠不可能建在空中,但也不能建在百姓胸口上。垃圾焚燒廠項目建在哪裡?規模有多大?怎麼建既能符合城市規劃需要,又能得到周邊民眾的理解?如何尋求這一公共項目決策利益的最大公約數,這就需要政府與公眾理性的溝通與對話。
理性對話的前提是相互尊重、信任。信任不是憑空產生的,更不是宣傳出來的,它是在平等溝通和參與互動中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從以往的一些環境維權事件來看,我們恰恰沒有通過這些事件的解決來積累信任,而是不斷在消弭信任。公共項目規劃不公開透明,公共決策沒有公眾參與,溝通對話渠道不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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