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5日電/近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結束了對蒙古為期2天的國事訪問。十八大以來,中國國家領導人出訪足跡近到印度、巴基斯坦、韓國等亞洲鄰國,遠達非洲、拉丁美洲。
《京華時報》報道,國家領導人出訪日程由誰安排?出訪國家由誰敲定?出訪有哪些規矩?前期如何籌備等問題都有何講究?記者專訪外交部禮賓司前代司長、中國駐斯洛文尼亞共和國首任大使魯培新,揭秘領導人出訪的安排和前期準備工作。
1.領導人出訪有幾種方式?
視重視程度選擇國家獨訪
魯培新介紹,國家主席是國家元首,出訪大多是兩國之間的合作交流,屬於國事訪問。總理是政府首腦,出訪是兩國或多國政府間的合作交流,屬於正式訪問。國家主席訪問規格相對較高,總理出訪會更傾向於解決具體業務問題。
魯培新說,國家領導人出訪,一般可分單獨訪問、集中訪問和順便到訪。其中,鄰國距離較近,往返方便,會選擇單獨出訪一個國家,有時也會根據重視程度考慮單獨出訪,像蒙古、韓國都屬於單獨出訪。
再比如東南亞國家、非洲國家、拉美地區國家眾多,且都在一個區域內,一般都會通盤考慮,有選擇性地一起訪問。
“此外,為了節省時間,在參加一個國際會議外也會順訪周邊國家,前提是根據兩國關係情況而定,這是一種新的訪問形式。”魯培新說。
“我們國家有規定,日期不能太長,由於領導人事務繁重,訪問期間要簽署哪些協議,這些都需要事先談妥做好準備,領導人出訪時直接簽署重要文件和協議。”魯培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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