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重新提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他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我們認為,這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這段話傳回台灣後卻引起了一些政治波瀾,當然也有相當台灣民眾表示不能接受。不過,我們還是得讀完習近平的完整講話,在這段話後,習近平繼續說到:“我們將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的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是能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安排”。
《旺報》評論稱,關於習近平相關講話的新聞,大陸媒體下的標題是“‘一國兩制’會考慮台灣現實”,習近平還強調,“追求國家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更重要的是心靈的契合”,應該說是務實與善意的,但是台灣方面關注的,卻是習近平在擔任大陸最高領導人之後,首次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主張。這顯示,兩岸之間的互動溝通,確實有其複雜性。
所謂的一國兩制意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或者是“一個中國,兩種制度”,這是鄧小平在1980年代時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所制定的政治原則。“一國兩制”這個主張,在台灣被部分人士任意的汙名化,然而當年提出這項主張時,卻是出於“正視現實”的務實考慮,也和大陸改革開放的潮流密切相關。
1978年10月8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鄧小平提到:“如果實現祖國統一,我們在台灣的政策將根據台灣的現實來處理”,這是大陸務實面對兩岸關係與台灣現實的起點。一個月後,鄧小平在緬甸說,“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比如,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接下來,在中共的官方文件中,“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代替了“解放台灣”的提法。
1981年9月底,人大委員長葉劍英提到:“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1982年1月時鄧小平更進一步表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制是可以允許的,他們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要破壞他那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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