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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媒體評“央視春晚歧視女性”:未免小題大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21 09:44:13


  中評社香港2月21日電/我們支持相聲重拾諷刺,為何不支持小品偶爾調侃呢?難道藝術形象只能歌頌不能鞭笞,只能禮贊不能揶揄?

  央視春晚又“惹事”了,這次被安插的罪名是“性別歧視”。有網友稱:“春晚歧視女性真叫一個全面:從外貌歧視(矮的胖的)就業歧視(女領導靠性上位)到剩女歧視(POLICE叔叔操心四十歲嫁不出去)再到整個對女性認知的歧視(二十塊就領走的二手貨,跟矬男在一起最偉大)……”

  不知道央視春晚劇組對這頂大帽子,是敬謝不敏還是不屑一顧,作為一名普通觀眾,筆者倒覺得質疑者未免小題大做,如果不是玻璃心,奉行弱者心態,太敏感了,就是故意“消費”春晚,刻意製造話題。

  那些認為春晚歧視女性的人,實是犯了兩個概念性錯誤。

  其一,將作品塑造的藝術形象與作品的價值取向等同。任何文藝作品都可以塑造負面形象,這個負面形象可能歧視胖子、歧視矮子,難道說這個負面形象的價值立場就是該作品的價值立場?以小品《車站奇遇》為例,“毒舌”蔡明一再拿潘長江的身高說事,“蔡明”確實可憎,但“蔡明”只是藝術形象,並不代表生活中的蔡明就是如此刻薄,也不代表《車站奇遇》就是宣揚歧視矮個子的病態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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