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內地計劃在2020年前,培養1500名“雙語法官”,但並非“中文和英文”,而是“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皆通的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意見》的文件,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和培訓工作,在2020年前,基本結果民族地區人民法院雙語法官短缺的問題。
《意見》提出,到2020年前,共培養出雙語法官1500名,每個民族地區法院力爭培養4名左右的專家型雙語法官。
中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但目前,內地雙語法官在整體數量和質量上仍然不能滿足訴訟和雙語審判工作的需求。
今年兩會期間,最高法院長周強所作的最高法工作報告指出,民族地區法院雙語法官短缺,辦案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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