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一名19歲應屆文憑試考生,三月在元朗參與反水貨行動期間因揮拳打警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被告譽韋崙在聽取判決後離開法院,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並曾向被打至視網膜充血的警員鞠躬道歉。他回應指後悔打警察,但不認為需要一再道歉,又說無後悔參加政治活動。
譽韋崙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三月一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參與反水貨行動期間,襲擊在場維持秩序的一名警員,揮拳打他上身,導致他兩眼視網膜充血、左肩及右背亦受傷。
裁判官水佳麗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曾被同學歧視,指被告理應明白被歧視的苦處,希望被告以後再參與政治活動時,應注意自己是否透過行動歧視別人,還是在做對社會有正面影響的事。同時亦叫被告在未來要證明自己是值得被社會依靠,行事為人要負責任。 裁判官接受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提醒被告在這12個月感化期間需要注重行為,如果被告期間再犯事,案件有機會重審,後果難以估計。
(來源: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