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激進泛民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年7月在香港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上,涉向特首梁振英擲水杯,18日就一項普通襲擊罪作預審。案件定在明年4月11日開審,屆時特首梁振英將出庭作證。黃毓民18日在庭上稱,因事主是“權傾朝野的梁振英”,“沒有律師願意為我打官司”,又稱擔心在審訊中會受到“不公平對待”,故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控方18日在庭上指,審訊時將傳召16名證人,屆時梁振英將出庭作證,同時會播放6段共1小時的影片,包括立會的閉路電視片段。黃毓民則呈上一份長達70名辯方證人的名單,包括三司十二局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等。
黃稱,他預計會傳召其中的20人作證,包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等。但立法會秘書處回覆他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待法庭發出證人傳,才可批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出庭。裁判官亦指,若要傳召立會議員出庭,要先由立會批准才可派出證人傳票。
他聲稱,“權傾朝野的梁振英”作為控方第一證人,在“特首超然論”下,“沒有人敢出庭頂證特首,更沒有律師願意為我打官司。”他又稱,在控方的證人名單中有“梁粉”,而該“梁粉”當時也有份報警,故將無法“公平審訊”,他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另外,黃毓民18日下午抵達法院時,被庭外大批“反黑金關注組”更成員包圍,與黃毓民的支持者互相指罵,場面混亂。黃毓民的支持者試圖搶走對方的大聲公,情況混亂,黃毓民最後要在場警員護送下才能入法庭。
來源:香港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