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一方面,是日益嚴重的老齡化現實,另一方面,卻是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這一曾被稱為破解養老難題的大招門可羅雀。站在十字路口,保險版“以房養老”該何去何從?近日,保監會給出了答案。
根據保監會通知,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時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並在原有將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的基礎上,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部分省的地級市。
成都納入“以房養老”試點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每個國人對於晚年生活的積極向往,然而,隨著老齡化的來勢汹汹,如何有質量的“養老”,也成為愈來愈被關注的話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預計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2.48億,老齡化水平達17%。到2050年,中國將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屆時我國人口每三個人中有一個老人。
在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老年服務與管理研究所所長、成都老齡事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隋國輝看來,在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之前,約在2020年左右,就將先迎來“養老難”小高峰。
在此情況下,作為養老年難題的解決方案之一——保險版“以房養老”應運而生。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 “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2015年3月,經過保監會批准,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
而在兩年試點期滿後,近日,保監會發布《關於延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並擴大試點範圍的通知》,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並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這也意味著,未來兩年中,包括成都在內的49個城市的老人將能夠參與到這一政策中。
探索發展的有效路徑
事實上,在四川,“以房養老”的探索早已展開。其中的初級形式無疑就是社區版的“以房養老”。早在2012年10月,時年79歲的成都市民鐘大爺就與當地社區管理機構簽訂協議,由社區出錢出力幫鐘大爺養老送終,大爺百年之後,把自己的房子贈送給社區。因此鐘大爺也被稱為“以房養老第一人”。
那麼,保險版“以房養老”的到來能否帶來新的機遇?對此,業內人士有所擔憂。基於以房養老產品設計複雜、風險分散機制不完善,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屬於微利經營,自以房養老試點以來,僅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該業務。而據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披露數據,截至6月30日,僅有42戶家庭57位老人參與試點並完成了承保手續。
有養老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依然是社會主流,絕大多數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給孩子。因此一般情況下老人會更願意通過出租自有房屋以支付養老費用,很少會選擇賣房子。只有沒有繼承人的老人才更可能考慮保險版“以房養老”。從目前試點參保老人情況看,也確實體現了這一趨勢。據悉,在參保老人中,有4成為無子女老人。而中低收入家庭、失獨家庭、“空巢”家庭和單身高齡老人也被認為更加適合辦理這項業務。“作為一項廣受關注的創新型小眾業務,反向抵押保險也遇到了傳統養老觀念、政策環境、市場環境等方面的問題和挑戰。” 保監會方面坦言,由於該項業務流程複雜,存續期長,涉及房地產、金融、財稅等多個領域,除傳統保險業務需要應對的長壽風險和利率風險外,還增加了房地產市場波動風險、房產處置風險、法律風險等,特別是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政策基礎仍較為薄弱,業務流程管理和風險管控難度較大。
而這也是此次保監會決定延長試點期間並擴大試點範圍的重要原因。“有必要在四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通過延長試點期間、擴大試點範圍的方式,探索反向抵押保險在不同地域、不同層級市場發展的有效路徑。”保監會指出。
(來源:金融投資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