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公布了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新進展,目前共計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已全部向社會公布,並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除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保留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其中,57項予以取消,23項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針對納稅人反映集中的問題,稅務總局推出簡政放權一系列措施,列出“責任清單”,推行首問責任制。稅務總局2014年12月出台了《關於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見》,在全國稅務系統大力推進“三證聯辦”,探索推行“一照一碼”。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後,稅務總局不再保留對辦理稅務登記核准、偏遠地區簡並征期認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有針對性地降低辦稅“門檻”。2016年初,稅務總局在全國推行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範1.1版,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