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5日電/11月4日,北京市政府表示,11月13日將有一次較強冷空氣活動,北京有較大可能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低於5℃,決定將正式開始供熱(供暖)時間提前至11月13日。3日,天津市供熱辦發出通知,經市政府批准,將於11月5日起提前供熱。
進入11月以來,提前供熱話題備受關注,公眾也有不少疑問:提前供熱需要滿足哪些標準?這些標準是依據什麼設定的、科學嗎?提前供熱成本高嗎、誰來承擔?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供熱標準為啥這麼定
依據氣象學等方法制定,再根據城市常年日均氣溫測定
北京市城管委供熱辦負責人介紹,《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規定,采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府可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時間。
天津市供熱辦公室供熱處工程師李偉介紹,天津供熱期與北京一致,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如遇異常低溫情況,市政府可以決定提前供熱和延期停熱。
從2010年開始,北京供熱形成氣象會商機制,綜合氣象等因素“看天供熱”。根據《北京市臨時調整采暖期時間程序規定》,當氣象預測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於5℃時,啟動供暖;預測3月15日後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於5℃時,延長供暖;除室外平均氣溫影響因素外,遇強降雪等可能對居民生活保暖產生重要影響的天氣時,也可對居民用戶提前啟動供暖或延長供暖。
“根據北京常年日均氣溫測算,‘兩個5’基本集中在每年11月15日到來年3月15日。”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李先瑞說,從近年采暖季來看,2012年至2013年的采暖季受強冷空氣影響,提前7天供熱。
北方各地供熱時間並不相同。如黑龍江大興安嶺一般9月25日就開始供熱,而京、津、冀、豫、魯、陝等地供熱時間通常在11月15日前後。
李偉說,實際操作中,天津每年供熱會在11月15日之前開始,“供熱設施大,系統複雜,需要打好提前量,設備有一個緩慢升溫的過程,有的管網先熱,有的後熱。”
“兩個5”標準過時嗎
專家表示標準遵照科學規律,並不過時,相比其他方法,目前的方法更好
有人質疑:如今生活條件、氣候條件與四五十年前比有很大變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於5℃”的標準是否過時?
“‘兩個5’的標準不是隨意設定的,而是遵照科學規律、有科學依據的。”李先瑞說,“5℃”標準,是依據建築物圍護結構的熱惰性即可達到人體衛生要求的下限環境溫度,低於5℃這個溫度,民用建築就應供熱,否則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在建築環境學上,至今仍在沿用這一科學標準。
“5天”的標準則是依據氣象學中的“五日滑動平均法”,由於氣溫會出現波動,所以在氣候資料統計中一般都用“穩定通過”的方法。所謂“穩定通過”,就是要消除逐日記錄的小波動影響,從而使統計結果比較穩定且具有較大的代表性。
專家表示,重視“穩定通過”,是因為如果在動蕩氣溫下啟動提前供熱,就會造成能源浪費。例如,氣溫一低於5℃就開始供熱,如果此後氣溫回升,就會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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