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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快”不是檢驗網絡訂餐的唯一標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7 09:54:08


  中評社北京11月7日電/ 網絡訂餐出現以後,只要動一動手指,送餐員就會在第一時間把熱騰騰的飯菜送到面前。但“快”並不是檢驗網絡訂餐的唯一標準,餐食安全不容忽視。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相關義務,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對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入網的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等等,著實起到了為消費者的“舌尖安全”保駕護航之效力。2016年10月1日,《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正式施行。與一年前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相呼應,更加詳細地規定了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義務。

  第三方平台作為連接食品經營者和食品消費者的紐帶,處理好消費鏈兩端的關係,履行平台應盡職責,給消費者一個安全的就餐體驗,尤為重要。

  一些調查顯示,一些慣用網上訂餐的人曾出現過飯後身體不適狀況。網絡訂餐存在的隱患和安全漏洞有待封堵。

  作為“食客”的我們,在消費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食品安全法》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都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當我們的消費權益受損害時,不應該“忍忍就算了”,或是“再換一家”,而是應該積極舉報和維權。我們在權益受損時的不作為,不僅是對自己權益的忽視,也是對不合格食品經營者的縱容。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互聯網訂餐本身是件便民好事,只是作為新生事物,其經營行為有待進一步規範。除了我們每個人要加強維權意識,更需要相關部門積極作為,讓不規範、不衛生的食品經營者無處遁形,無路可逃。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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