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陳端洪(中評社 秦正陽攝) |
中評社北京1月1日電(記者 張爽 秦正陽)2017年是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週年,在主題為“一國兩制的歷史經驗與管治挑戰”的北航首屆(2016)一國兩制高端法律論壇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楊登杰博士、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兵、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朱松嶺、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夏正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分別談了對“一國兩制”的期許。
陳端洪表示,希望“一國兩制”該硬的部分能硬,該軟的部分能軟。既有法本身的威嚴,也能有溫柔。
楊登傑表示,“一國兩制”的主題和範圍不僅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也提供了很好的探討基礎理論的出發點。憲法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國家組織,另一部分是前言、總綱、基本權益、基本國策的部分,即牽涉到基本價值規範的部分。就國家組織而言,“一國兩制”的研究對象是中國大陸研究國家組織的學者所陌生的,對於研究西方國家組織的學者來說,同樣感到陌生。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楊登傑表示,在國家組織的部分,更多牽涉到香港的問題。但是我更關注基本價值規範問題,未來國家組織在台灣要怎麼做,還需要探討。
楊登傑認為,“一個中國”會成為大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基本價值規範的問題。在台灣,當基本價值認同失去的時候,當台灣和香港又把自由民主制度作為最高價值,而且是任何其他價值無法對抗的價值時,就會產生這樣的問題。
“我不是否定自由民主,而是要思考在台灣或者香港,當我們詮釋‘一個中國’的時候,是不是能夠提供另外的東西,到底什麼東西能夠把大陸、香港、台灣都‘框’起來。”
楊登傑希望,在對台對港宣傳上面,學者、知識分子能夠起到更大作用,“希望這個會能到台灣去開。這是一個期許。”
朱松嶺表示,“一國兩制”在2017年以後將會面臨著一個非常複雜多變的局面,港澳台的三種模式其實是兩個性質,港澳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之下建立了一整套的治理制度。但是台灣問題,就像總書記提到的,我們國家的統一不是主權與領土的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