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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作十九大報告 |
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電(作者 莊吟茜)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對十八大以來的中央對台工作進行了精准、扼要的總結,並對未來的對台工作進行了高瞻遠矚的規劃和部署。與以往歷次報告相同,十九大報告的涉台論述部分一以貫之地強調了一個中國原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平發展和反對“台獨”等內容,並且與十八大報告一樣均劃分為實現祖國統一的必要性與途徑、兩岸關係的性質與兩岸互動的政治基礎、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安排以及堅決反對“台獨”的莊重宣示四大板塊,不過其與十八大報告也有諸多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深化“交流發展”VS創新“融合發展”。
在論及深化兩互動合作、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政策安排時,十八大報告延續了以往歷屆黨的政治報告的路徑,即強調交流發展,希望通過交流走向統一。然而,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入,交流發展模式逐漸進入了瓶頸期,因為交流的前提是兩岸各自擁有不同利益,雙方期待在交流中增進己方利益,結果是在交流了多年後,“你的還是你的,我的還是我的”,兩岸並沒有變成一家人。鑒於此,習總書記提出了融合發展的新思路,意在通過主動向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方式融合兩岸利益,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在十九大報告中,習總書記明確指出,“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正是兩岸融合發展新思路的體現。
第二,闡釋一個中國原則VS凸顯“九二共識”。
十九大報告與十八大報告一樣,其涉台部分的第二大板塊都是對兩岸關係性質與兩岸互動政治基礎的論斷,而這個論斷的核心就是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不過,與十八大報告相比,十九大報告更加凸顯了“九二共識”。十八大報告在兩岸論述方面有兩個突出的亮點:第一個是著重對兩岸政治關係現狀進行了明確定位,將十七大報告中的“尚未統一+同屬一中”擴展為“尚未統一+同屬一中+國家領土和主權從未分割、也不容分割”,即對一個中國進行具體闡釋;第二個是將“九二共識”一詞納入黨代會的政治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