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0日電/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相關負責人就取消“跨省發電、供電計劃和省級發電、供電計劃備案核准”行政許可事項答記者問。負責人指出,取消行政許可事項後,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完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電網調度管理條例》,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設立的“跨省發電、供電計劃和省級發電、供電計劃備案核准”行政許可事項,曾對保障電力供需平衡、規範發供電計劃管理髮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國家“放管服”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電力運行調節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為貫徹落實改革精神,充分釋放電力市場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推進取消該行政許可事項,在國務院近期印發的《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明確予以取消。
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發改委深入研究了當前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制定了取消該行政許可事項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並將根據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實際工作需要不斷進行完善。總的來說,下一步的事中事後監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重點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在對市場能發揮作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發用電,堅持加快放開的同時,通過編制和實施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保障無議價能力的公益性發用電。
二是加快完善政策體系,規範電力市場主體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為第三方機構、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參與市場監督創造有利條件。
三是加強電力行業信用監管,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四是完善電煤穩定供應的長效機制,引導產運需三方簽訂量價齊全和有運力保障的電煤中長期合同,加強電煤供應保障。
五是推進信息公開,完善考核機制,實現對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閉環管理,確保事中事後監管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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