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近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對臨汾市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作出判決。日前,生態環境部環境監測司負責人對此作出回應。
據了解,3月28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監測數據審核時發現臨汾市部分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異常。生態環境部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赴臨汾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臨汾市6個站點采樣系統受到不明身份人員人為干擾,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後,依法移交公安部門。5月30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人員作出判決,其中主犯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主犯臨汾市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張燁、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該負責人表示,該案件影響惡劣、性質嚴重。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加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