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發生的校車事故,引發了公眾對於校車安全問題的深切關注。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據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草案經過反覆徵求部門、地方、專家的意見,形成了保障就近入學、大力發展公交、重點支持農村校車服務的總體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既然是重點支持農村校車服務,最有發言權的當數廣大農村學生的家長。部門、地方、專家的意見固然重要,熟悉現實的農村家長們的意見和建議,也必須得到足夠重視,並作為重要參考內容。
與城市相比,農村的校車安全問題更為突出。學校較少、生源居住分散、公共交通落後、道路狀況不佳等種種問題,是不容回避的客觀事實。很多留守兒童的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年邁的爺爺奶奶根本無力承擔接送工作。是接受教育還是保障安全,在兩者無法兼顧的情況下,一些農村家長或許只能做出痛苦而又無奈的選擇。譬如甘肅正寧校車事故中那些遇難孩子的家長,在事發前未必不知道那輛奪命校車的隱患,但在現實的困境中,他們只能看著孩子擠進那輛破舊的車裡。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學校應當對學生、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義務,拒絕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對於忙於生計、條件落後的農村地區,要落實這些內容有著不小的難度。因此,必須充分聽取農村家長們的建議。另外,徵求意見稿中雖然對於校車安全的各管理部門的責權進行了詳細的劃分,但具體到相對弱勢的農村家長們身上,在發現了隱患、或者遭遇了事故之後,如何去問責和維權也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實際問題。
校車安全條例的實施,農村的家長們無疑將成為最大的受益人。只有充分尊重和聽取農村家長的意見,這個條例才能體現其服務性,並彰顯其價值。由於文化層次和生活方式的原因,農村家長也許無法真正吃透草案的精神,這就要求相關部門把工作做得更加細致入微。既然要聽取農村學生家長的意見,就應該多利用農村常見的宣傳方式,譬如直接免費將方案送到農民手中,或者組織縣鄉廣播站開展專題宣傳,或者組織專家深入到農民家中面對面徵求意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更多的農村家長參與到校車條例的制定中來,校車安全條例也才能最大限度地考慮到農村教育的實際。
讓更多的農村家長參與到校車安全條例的制定中來,這才是“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體現。(時間:12月13日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