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前媒體人高勤榮微博爆料到現在,時間過去了20多天。雖然期間多家媒體跟進採訪,但由於當事人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白培中和有關部門一直沉默,事實仍不明朗。如果說當事人出於“清者自清”的想法而作出沉默選擇應得到尊重,那麼,有關部門沉默卻是不負責任的。
一是對當事人不負責任。失竊5000萬,並非一定是事實,但部分公眾“寧信其有”。“寧信其有”當然不理性,但在“小偷偷出貪官”多次發生的現實下,這麼想也算情有可原。
如果目前網上盛傳和媒體報道引述的“失竊5000萬”的說法不是事實,那麼,被“寧信其有”的人貼上“貪官”標簽的白培中,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對有關部門來說,抱怨公眾不理性於事無補,“一言不發”只能讓傷害繼續,它唯一該做的就是,通過及時的信息披露,用真相消除不實說法和不理性情緒給當事人造成的不當影響。遺憾的是,能還白培中清白的人,仍在沉默。
二是對公眾不負責任。高勤榮微博爆料言之鑿鑿,《新快報》報道也稱“記者收到自稱系太原警方人員的郵件,所述更為詳盡”,可見,失竊5000萬的說法即使不是事實,也非完全臆測。公眾能否獲知真相,關乎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有關部門以沉默應對,是對上述權益的漠視。
這一事件引人關注之處,不僅在於5000萬的巨額,更因為當事人“國企老總”的身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這樣的規定,並不意味著只要失竊5000萬的事實得到確認,當事人一定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失竊數額大小,卻是決定是否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的基礎。有關部門以沉默應對,令人不安。
沒人敢說這事兒背後一定如何,公眾也並非非要揪出個貪官而後快如果事實證明當事人是清官,他們會更加欣慰。但有關部門以沉默應對的反常,反而給人聯想的空間。既然失竊5000萬是一條腐敗線索,那麼,它是真是假,就是有關部門繞不過去的問題。(時間:12月21日 來源: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