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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發展基金”本月開征 |
民航基建資金屬政府性基金,其徵收對象為在中國設立的民用航空公司。而機場建設費則較為複雜,其最早起先於1990年成立的溫州永強機場這一非國家投資機場,隨後國內機場也向旅客開征各類機場建設費;但由於各地收費不一,1995年10月國務院制定了全國實行的統一機場建設費收費標準,是為機場建設費的首次華麗轉身,賦予收費合法性,並由當時地方通吃變為中央地方分享,即機場建設費的50%上繳國庫後,剩下的50%由民航總局劃給當地機場;但機場建設費不僅未確定為政府性基金,反而使其屬性陷入不公不私的尷尬局面。
當前機場建設費納入民航發展基金,可權作機場建設費的第二次華麗轉身。這雖間接把機場建設費確權為政府性基金,反而使民航發展基金陷入了不公不私的尷尬局面。相對於鐵路系統,民航的市場化改革起步較早,目前航空公司和各地機場,都屬於獨立的市場法人實體,民航系統的政企和管辦分離改革較為清晰。
我們認為,不論是機場建設費還是民航基建基金,實際上都計入旅客民航消費的非營運成本。如從支付形式上機場建設費與機票是分割的;而民航基建基金則是內化進機票價格中的政府性基金,該費用是航空公司運營成本之一部分,反映在票價中,導致機票成本複雜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