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項城經濟適用房項目的申購過程引發爭議。對此,項城市住建局回應稱:該市經審批後的經濟適用房申報人手續齊備,符合規定,無未成年人獲准申購經適房現象,名單中的未成年人為申購者家庭成員,並非戶主。
項城市住建局第一時間對外界質疑作出回應,值得肯定。不過,要徹底打消公眾的疑問,恐怕還需有關部門做更多的工作。
經濟適用房原本是以國家政策為依托,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出台了相關政策,對經適房的申購條件和資格進行了嚴格限制。可是,經適房的申購資格在項城卻大打折扣,因為申購者中有相當一部分在政府機構任職,且居住地也是這些單位的家屬院。這至少說明,這些公職人員已擁有一套住房,很難說是住房困難戶;而且,這些申購者的收入水平應該不會太差,恐怕不能劃入當地的中低收入家庭。現在,公職人員成了經適房申購的主力軍,“惠民小區”就談不上名符其實了。這個結果,無疑會傷害經適房政策的權威性。
項城曾公開此次經適房的申購條件和對象,明確要求單身人員年齡應達到國家法定婚齡,即男22歲,女20歲。在法律上,未成年的孩子無民事行為能力,也無能力承擔法律責任、履行法律義務,自然沒有資格申購經適房。但最後公布名單中居然出現了42名未成年人,最小的只有6歲,雖然現已對此作了回應,但為何當初會上了本該嚴格核實的名單?這其中的過程又該如何解釋?
通常而言,經適房申購是有特定環節與程序的。申購者需要提供收入證明、有效身份證明、現住房情況證明,並填寫相應表格,由專門機構進行嚴格審核,最後向社會公示結果。項城的經適房項目公開了申購條件,但經過重重審核,最後荒唐的名單還是橫空出世。就這種極不正常的現象,當地住建局表示只負責對申請人名下是否有房產進行核查,財產情況由其他部門核查。可那麼多公職人員申請獲批,難道都是名下無房嗎?這顯然無法令人信服。一種可能的情形是,審核人員粗心大意,但對年齡這樣的基本信息核查不應該疏忽,如果說有個別“漏網”,那42名未成年人全部過關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最為合理的解釋是,層層把關、層層審核,只是表面工作,審核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才是這一名單的始作俑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