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財政廳關於對劉艶峰同學申請公開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2011年工資的複函,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不少網民覺得陝西省財政廳有“調戲”民意之嫌。筆者認為,陝西省財政廳的回覆是經過多方研究作出的集體決定,這種回覆做法本身值得鼓勵。但回覆態度和內容有諸多不妥之處。
首先回覆的時間上,從3日收到,到18日作出批覆,前後經過半月。可以說回覆得比較慢。其次,根據內容來看,僅僅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你申請公開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個人工資收入事項,不屬於陝西省財政廳信息公開範圍”,這有搪塞和敷衍之嫌。從管轄主體上來看,應該由陝西省安監局自行公布,或由其上級機構陝西省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公開。正確的批覆應該指明管轄主體,並告知將此申請移交給省政府處理。尤其是最後的祝語“祝你學習進步”,明顯有“教訓”嫌疑,口吻帶有諷刺和居高臨下之感。
其實,許多國家對公務員個人收入信息公開有明確規定。前些時日,美國駐華大使的工資單在中國互聯網上傳播甚廣,其中對各級公務人員履行職責時必須的財務開支規定之具體詳盡,觀之實在令人感嘆不已。建設法治社會,實現依法行政,對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的管理,僅有粗線條的原則性要求遠遠不夠,制度建設需要在細節上下功夫,做足文章。中國目前儘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該條例大抵只做了些原則性的規定,至於什麼該公開,什麼不該公開,沒有細致規定,在實際的操作中,給予了各級政府太多的自由裁量權,很難發揮出真正的監督和約束作用。
當政府和公務人員的活動因處於封閉狀態而顯得神秘時,它們與社會之間的互信關係便很難建立起來,往往更容易在互聯網輿論中被妖魔化。因此,政務公開和公務人員活動的相對透明化,對在今天中國樹立政府威信,建立官民之間良性的互信關係顯得尤其緊迫。
陝西省財政廳能“屈尊”回覆一位普通大學生的訴求值得肯定,但還不習慣被管理者所監督,在回覆中流露出些許傲慢,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各級政府部門必須清晰地認識到,這種來自公民個體的監督和問責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政府沒有任何理由對此表現出不耐煩或傲慢。隨著中國社會的進步,這種監督問責還會越來越多,有可能成為我國政治生活中的常態。對此,各級政府只有深刻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實施細則,不斷增強自己活動的透明度,以誠懇的信息公開才能最終贏得社會的信任。(時間:9月21日 來源: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