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醫師王宇澄舉報道師、中科院院士王正敏涉嫌學術抄襲、科研成果剽竊、院士申報材料造假持續發酵。雖然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於去年11月向社會公開作出回應稱,經查“未發現王正敏存在學術不端,但確有學術不規範之處”,但舉報人卻表示要繼續收集王正敏在臨床實驗數據、論文數目、著作抄襲等方面的問題,進一步“反擊”。而有媒體記者經過一個多月的明察暗訪,發現了舉報背後更多鮮為人知的秘密。
本來,對於學術不端舉報,大學的學術委員會具有最高的調查、處理權力,而現在復旦這起學術不端舉報,經過了學術調查程序,卻沒有得到舉報者的認可,在媒體報道校方的學術處理意見近兩個月後,又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令人唏噓不已。這暴露出我國大學的學術委員會並沒有確立學術公信力,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推進以學術為本的管理和評價機制建設。
在國外大學,如果有學術不端舉報,通常的處理方式是由學校的學術委員會獨立啟動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做出學術處理,如果當事人(舉報人或者被舉報人)不服,可提出申訴,再組成獨立的學術仲裁委員會,進行重新調查、聽證,做出處理。
以此觀察復旦大學對此事的處理,學校雖啟動了學術調查,但舉報人質疑處理被輕描淡寫,原因在於有關學術調查機構並不獨立,與被調查者有直接的利益關係——我國大學的學術委員會,其成員往往並不是民主選舉產生,同時,其運行也不獨立,往往聽命行政,對於學術不端的處理,並非基於學術原則,而被行政和利益因素左右——而在舉報人表示將繼續“反擊”時,學校並沒有再組成獨立的仲裁委員會,再進行調查、舉行聽證,也就是說,學術調查、處理的程度並不嚴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衛生部和中科院對組織獨立的調查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報道,舉報人稱王院士所領導的“國產人工耳蝸及臨床技術研究項目”獲得衛生部專項科研經費2171萬元,而該項目存在抄襲造假嫌疑,衛生部不應置身事外;而對於中科院來說,王院士的行為已被復旦認為存在學術不規範,其是否還適合擔任院士,需要中科院認真對待。
另外,據媒體報道,復旦大學早在去年8月就已經形成調查報告,同時上報中科院,對此,中科院是否已經啟動調查?公眾不得而知。有意思的是,去年8月,中科院宣布成立學術委員會,不知道這一委員會究竟發揮作用,還是像一些高校、科研機構的學術委員會一樣,僅僅是擺設?如果該機構真發揮作用,應當在復旦這起學術不端糾紛中有所作為。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建立院士退休和退出機制,以筆者之見,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關鍵在於讓中科院成為學術共同體,讓學術規則重回學術管理和學術評價,而是否認真對待復旦這起涉及院士學術不端的案件,可檢驗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改革的誠意。而在大學內部,則必須加快推進學術自治、教授治校,我國教育部已於去年就《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公開徵求意見,決定將學術委員會建成高校的最高學術權力機構,要建成這樣的學術委員會,必須實現行政權和學術權的徹底分離,讓大學擺脫利益共同體,成為學術共同體。只有真正成為學術共同體,學術調查才具有公信力。(時間:1月4日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