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我們為什麼能奪回戰爭主動權?——中國抗戰制勝之道分析與啟示
孫子兵法講,“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一語道出了掌握戰爭主動權的重要性。戰爭的主動權即軍隊的自由權,這種行動自由是軍隊的命脈,失去了這種自由,軍隊離失敗也就不遠了。因此力爭主動,力避被動,並盡一切努力迫使對方居於被動地位,使其失去自由,是交戰雙方博弈始終的命題。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就是一場由被動巧妙轉換為主動的戰爭典範。
力量對比是主動被動存在的客觀依據
戰爭力量的優勢或劣勢,是主動或被動的客觀基礎。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中對中日雙方戰爭力量進行了全面比較,指出敵強我弱是中國抗日戰爭的客觀形勢,日軍在戰爭初期因戰爭力量的優勢而自然地具有主動權。
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時,日中雙方總的實力對比是日強中弱。日本經過明治維新改革,經濟實力雄厚,軍事工業強大,“在世界也是五六個著名帝國主義國家中的一個”。戰前日軍陸軍總兵力60餘萬人,雖不及中國200餘萬人,但日軍兵員素質較高,經過訓練的後備兵員數量比中國雄厚,有各種預備部隊400餘萬人。日軍陸海空武器裝備數量也均在中國軍隊數倍以上。但是這種優勢與劣勢是相對存在的,“貫徹始終和普及各地的主動地位,即絕對的主動權,只有以絕對優勢對絕對劣勢才有可能達成”。日本的優勢只是相對的,而中國的劣勢也不是絕對的。日本是一個小國,本土只及中國1/28,人口只有中國的1/6,兵員數量不多,經濟力也難以支撐長久的大規模戰爭。中國地大、人多、兵多,日軍的野蠻侵略導致全中華民族誓死抵抗,這樣就會使日軍難以獲得絕對的主動權,這就為中國軍民獲取局部主動提供了可能,也為通過局部主動實現全局主動提供了可能。
能戰方能止戰。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強大的國防力量,是遏制戰爭、贏得戰爭最基本的條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堅持富國和強軍相統一,努力建設強大經濟和強大軍隊,取得保衛和平、遏制和打贏戰爭上的力量優勢,從而牢牢掌握民族復興偉業的主動權,防止民族復興偉業進程被干擾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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