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6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立法院”今天下午進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的朝野協商,敲定將大陸配偶取得在台身分證的年限,從8年縮短到6年,而過去來台居留沒有工作權部分,也修正為一來台就有工作權,另外對於陸偶直系親生子女來台依親居留的年齡,也放寛到18歲。
不過,這次的朝野協商民進黨團並未派代表參加,儘管協商結論民進黨團並未簽字,但由於法案已達表決期限,加上馬英九十分關切,在國民黨團相當重視且團結的情況下,預料本會期通過的可能性相當高。
過去,陸配來台居留權益受到相當大的限制,包括陸配在居留期間不能工作,取得身份證得等8年,在要取得身份證時,還得出具財力證明,而繼承權部分也受到只能繼承台幣200萬元的上限。經多次協商後,終於敲定縮短取得身份證年限,從8年縮短到6年,且取消財力證明,陸配來台居留即有工作權,在繼承權部分也從上限200 萬元提高到無上限。
爭取陸配相關權益的團體多次走向街頭抗爭,終於獲得“陸委會”的重視,而“立法院”也可望在本會期完成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