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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記者 吳政峯)“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針對中廣與中影案召開預備聽證程序,並進一步認定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廣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上台說明,當時蔣中正御筆親批,把國民黨僅剩下的1萬1千兩黃金作為發展廣播事業之用,發展台灣對於大陸地區的情報工作。國民黨不是一遷到台灣來,接收了日本放送協會的“爛機器”,就能發展廣播事業。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6日上午,針對中廣與中影案召開預備聽證程序,出席人士包括,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主任委員-邱大展、律師張少騰;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協理曾忠正、協理黃士庭;光華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林宗奭、經理鄭世芳、律師李永裕;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中廣、好聽)、律師葉慶元(中廣、好聽、悅悅、廣播人)、蘇國生組長;好聽、悅悅股份有限公司律師劉緒倫;播音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聖一、法務人員劉萌幸;廣播人股份有限公司律師鄭雅玲。
趙少康大吐口水說,“當時我買中廣公司的股份,我覺得很奇怪,中時集團與余建新是那麼大的集團,中時當初買中影、中廣、中視都沒有事, 怎麼到我買了中廣,就出現一堆問題,顯然這是有針對性。憑良心講, 那時候我不想買了,想要退掉。但是當時對方不退訂金給我。我是被迫經營下去。”
趙少康還指出,當時的蔣中正是御筆親批,把國民黨僅剩下的1萬1千兩黃金作為發展廣播事業之用。中廣公司在嘉義民雄機房的土地,國民黨花了7千兩黃金,近美金35萬,買設備與機器,目的是投入台灣對於大陸地區的情報工作。當時國民政府也把南京市與上海市的廣播設備,以及自美國與歐洲購得的機器運來台灣給中廣。國民黨不是一遷到台灣來,接收了日本放送協會的爛機器,就能發展廣播事業。後來,中廣公司的對大陸廣播的工作則移交公有的中央廣播電台。
趙少康也說,中廣營運初期,為什麼沒有營業收入,而是由國民政府補助中廣?原因是當時政府不准許中廣公司拉廣告,當時中廣也想拉廣告,但有許多民間業者也到“行政院”陳情抗議。中廣不是沒有能力拉廣告,中廣也不是一直要想靠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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