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今天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張爽攝) |
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張爽)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今天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了整治住房租賃市場的亂象,將加快立法。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時,還要健全住房租賃監管的體制機制,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以下是問答實錄:
中國日報社記者: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房地產租賃市場的立法工作,我想問一下在整個制度設計和立法過程當中,會對市場化租賃採取哪些激勵和規範措施?第二,很多“租客”也比較關心和自己相關的醫療、戶口、教育等方面的問題,我想問一下在這方面有哪些設計和安排?
陸克華: 購租並舉是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住房租賃市場是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重要渠道。近年來,我們國家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比較快,為解決城鎮居民特別是新市民的住房問題,促進新型城鎮化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相關統計和調查,目前我國大概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這當中以新就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要群體。當前,住房租賃市場也存在一些問題。
陸克華:第一,租賃市場的有效供應不足,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大城市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對住房租賃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機構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比較緩慢。
第二,市場不規範,管理薄弱。有的中介機構、二房東發布虛假房源招攬業務,誘導消費者,甚至存在一些“黑中介、黑二房東”隨意漲價,強制逐客,克扣押金,違規出租,給住房帶來安全隱患。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承租人的權益,讓承租人沒有安全感和穩定感,社會反響強烈。有的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有的承租人甚至利用出租房從事違規違法活動。而相應的管理制度沒有跟上,住房租賃管理機制體制不健全,基層管理力量不足,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
陸克華:第三,住房租賃法律法規有待建立和完善。由於缺乏穩定租金、穩定租期、明確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導致租賃糾紛比較多,尤其是承租人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合法權益難以保障。承租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不足。對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監管制度也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處罰依據不足,力度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