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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蔡易餘(中),質疑滴滴出行在台灣的代理公司有陸資。(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月31日電(記者 黃筱筠)中國大陸最大叫車平台“滴滴出行”日前來台試營運,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滴滴出行的營運模式與Uber完全相同,屬於經營運輸業,應該受運輸法規規範,且日前在中國發生出賣20萬筆司機個資事件,他要求,投審會、“交通部”、陸委會、“國安會”等要嚴格審查滴滴出行的代理公司樂迪科技,是否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中資規定,以及“國安”是否會有問題。
滴滴透過樂迪科技,1月29日上線試營運,推出“滴滴計程車”、“滴滴順風車”兩項服務,並且與台灣在地計程車車隊合作,希望引進滴滴的方便服務。滴滴在台灣初期不會對司機或乘客收費,打算透過廣告利潤維持平台。滴滴在台推出另一項服務,共乘媒合平台滴滴順風車。用網路App界面媒合共乘合。為了避免職業司機的問題,限制每位駕駛每天只能用 3 次順風車功能,並且依距離酌收分攤的油錢。
出席記者會的“經濟部”投審會組長朱萍表示,目前發現有一家香港公司要投資代理“滴滴出行”的樂迪科技,資本額是新台幣20萬元,這個案子我們有疑慮,要求樂迪公司要說明資金來源,也請他們說明APP資安怎麼處理,這些內容都是後續審查的依據。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表示,根據計程車客運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的規定,要有派遣與收費的行為才需依法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但樂迪滴滴的APP目前是免費派遣、沒有收費行為。但後續會持續追蹤、密切觀察其營運模式,若違法就會加以取締。
王基洲表示,“交通部”會秉持納管、納保、納稅等原則,持續追蹤樂迪滴滴的後續做法,即使是所謂的“共乘”,也會密切觀察解司機與乘客分攤的費用,是否有收取報酬與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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